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登记表》报分工会
(集中办理教职工困难补助时间:12月中旬)
分工会签署意见后报校工会办公室(SOGO四楼)
校工会汇总信息
福利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办理困难补助,补助标准按照《三峡大学福利费管理与使用办法》执行。
发放困难补助
(消息来源: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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