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三峡大学
2016—2017年度“五好家庭”的通知
各分工会、直属工会小组:
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养成尊老爱幼、男女平等、夫妻和睦、勤俭持家、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,以“五好家庭”建设促进学校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,促进和谐校园建设。经研究,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评选2016—2017年度“五好家庭”的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“五好家庭”条件
1、爱国守法,热心公益好
家庭成员热爱祖国、爱家乡、拥护社会主义;遵纪守法、明礼诚信、助人为乐、热心社会公益活动。
2、学习进取,爱岗敬业好
家庭成员好学进取,不断更新知识,提高业务素质;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和行业取得好业绩。
3、家庭和睦,邻里团结好
夫妻和睦,尊老爱幼;邻里融洽、友爱互助。
4、移风易俗,优生优育好
实行计划生育,科学教育子女;崇尚科学,反对迷信和黄、赌、毒。
5、勤俭持家,保护环境好
勤俭持家,讲究卫生;爱惜资源,保护环境,无乱搭乱盖乱堆乱放现象。
二、评选“五好家庭”办法
1、评选范围和比例
评选范围为居住在三峡大学各校区的教职工。
评选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居住在各校区家庭总数的3%,推荐不足1户的单位按1户推荐。
2、评选办法
以职工家庭为参评对象,教职工填写“五好家庭”申报表。按照家庭申报、群众评议、基层工会审核推荐的程序产生,在本单位公示后报校工会表彰。
三、评选“五好家庭”工作要求
1、“五好家庭”评选中若配偶不在三峡大学居住的,应由所在单位出具家庭情况的证明。
2、填写“五好家庭”申报表时,重点写明主要事迹,并于11月10日前报校工会。
附:三峡大学“五好家庭”申报表
校工会
2017年10月18日
三峡大学“五好家庭”申报表
单位: 编号:
户 主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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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
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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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
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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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
(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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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
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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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住址 市 区 号楼 单元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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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
成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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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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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户主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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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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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 作 单 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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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要
事
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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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工会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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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章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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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工会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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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章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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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消息来源: )